发布时间:2022-05-24
通过路口,不仅没有下车推行,反而在道路中间的车流中快速穿梭,日前,一名骑行共享单车市民因在马路随意穿行被哈尔滨市交警部门处以50元罚款。
![]() 交警对违法行为进行治理 5月22日上午,交警哈西大队警力在学府路与延兴路交口开展执勤工作。10时许,一名骑行共享单车的女子为了较快通过路口,不仅没有下车推行,反而在道路中间的车流中快速穿梭,导致沿线车辆不断躲闪。女子随即被执勤交警拦下,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并依据法律规定,对该女子处以50元罚款。 10时30分许,一名女子骑行共享单车由自兴街往西大直街方向行驶,单车上还站立着一名十几岁的孩子。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进行现场教育。该名女子也认识到了其行为的危险性。随后,又有两人因违法载人骑行单车而被交警现场教育,并给予警告处理。 ![]() 治理现场 交警部门提醒 骑行非机动车出行时,一定要按灯停行,在非机动车车道内行驶。未设置非机动车车道的路段,要靠道路右侧通行,通过斑马线前要下车推行,同时严格遵守车辆使用的年龄限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哈市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对共享单车等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管控力度,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郝树行 记者/摄影 马智博 见习编辑:陈思雨 审核:姜明 统筹:孙佳薇 |